一、交易概述
2008 年8 月2 日,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与自然人王
宝栋先生、于佐兵先生、赵玉明先生、郝建伟先生、李海峰先生(以下简称转让方)
共同签订了《赤峰金剑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》,公司拟受让转让方持有的
金剑铜业51%股权,收购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 (经国
资部门备案)为依据确定。其他各方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。收购后,
公司将持有金剑铜业51%,成为其第一大股东。
本次交易标的为金剑铜业51%股权,金剑铜业全部股权未发生质押、冻结情况。
目前拥有年产标准阴极铜8 万吨,工业硫酸24 万吨,铜渣磨料10 万吨的生产能力。
截止2008 年7 月31 日,流动资产28,518.81 万元,长期投资1,750.00 万元,固定资
产47,376.14 万元,资产合计为78,650.10 万元;流动负债21,669.81 万元,长期负债0
万元,负债合计21,669.81 万元;所有者权益合计56,980.30 万元,负债及所有者权益
总计78,650.10 万元,净利润2156.62 万元
本次拟进行的股权收购行为符合公司做大做强铜主营业务,符合公司“创造条件
控制资源,挖掘潜力提升冶炼,优化结构发展加工”的发展战略。公司认为在收购金
剑铜业后,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的冶炼企业的管理经验、生产技术优势和铜原料采
购优势,进一步降低收购企业的生产成本;可以增加公司的阴极铜产量,使公司阴极
铜产量继续保持国内第一位的领先地位,提高公司阴极铜市场占有率3%以上,有利
于公司规模与效益的同步扩张;可以以此为切入点,建立公司北方基地,提高公司的
主营业务范围。